当前,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导致的刑事犯罪案件有上升的势头,且逐渐演变为影响一方平安和谐的因素。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,我院党组达成共识,要打破“机械执法”,“就案办案”的传统思维定势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积极探索息诉止争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,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的放矢地开展办案工作。近日,经我院调解,达成一宗刑事和解案件。
2008年11月16日,犯罪嫌疑人汪金许因宅基地界线问题与堂弟汪志雄、汪钊雄引发争执,并用菜刀将汪志雄斩致轻伤。案件提请我院批准逮捕时,办案干警考虑到此案是邻里兄弟纠纷引起,且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教育尚好,自小品行端正,作案系一时冲动。基于这些因素,办案干警办案目的明确,决心要通过办理这宗案件,化解犯罪嫌疑人汪金许与堂弟汪志雄两家的矛盾。办案干警在仔细摸清了汪金许的犯罪动机、家庭环境、性格爱好等情况后,利用提审谈话之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,引导他放下积怨,积极作出赔偿汪志雄医药费的行动。刚开始谈话时,汪金许有很大的抵触情绪,但经办案干警的耐心劝说,后来慢慢地开始接受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,愿意作出8000元的赔偿费用。他的悔罪表现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办案干警看到矛盾已经化解,遂请示院领导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新的办案方法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扬,汪金许的家人及其亲朋好友纷纷表示,要时时处处提醒教育其吸取教训,遵纪守法。现汪金许在家种植沙糖桔,得到群众的好评。